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教职工常态化“送温暖”关爱慰问专项资金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
2022年12月13日 19:26


按照湖南省教育工会《关于下拨 2022 年疫情防控一线教职工常态化“送温暖”关爱慰问专项资金的通知单》要求,校工会组织各二级分工会、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摸底统计工作。经基层单位推荐、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为以下75人(按首字母排序)发放疫情防控一线教职工“送温暖”关爱慰问,现予以公示。

卜剑炜

曹星文

陈 纲

陈凯琪

陈林峰

陈璐莎

陈怡含

陈勇军

董治佑

龚永军

黄佩韵

霍向阳

雷 鹂

黎 明

李 婵

李 武

李桔洲

李觉元

李泰儒

李特超

李巍青

李修群

李正超

林 杰

刘 云

刘丽娟

刘励之

刘飘逸

刘晓丹

刘治国

刘忠民

隆湘平

罗干龙

罗国松

马克洋

马秋平

欧阳辉

彭 峥

任 宇

任志祥

沈 宏

史智勇

谭金良

唐 彬

唐 俊

汪 伦

汪红梅

汪克勤

王 玲

王锦文

席 军

肖雅兰

肖义慧

许孟良

许玮娴

杨 晨

杨 欣

杨四清

杨铁银

叶 军

叶正芳

易国安

尹 志

喻 玲

袁平安

张 蜜

张 强

张 松

张 纲

张金生

郑忠辉

钟芳芳

朱 虹

朱波涌

邹怀湘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工会或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校工会:85258211;纪委办公室、监察处:85258529 。

 

校工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疫情防控“送温暖”关爱慰问专项资金使用对象要求

   1.所属基层单位工会会员,且本年度内未领取过慰问金。 即年初已领取过第一批常态化送温暖慰问资金的,本次不重复慰问。

   2.使用对象为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受疫情影响较深 的困难教职工;(2)发生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的教职工;(3)疫情期间坚守抗疫一线做出突出贡献、长期工作在苦、脏、累、险、危、害等艰苦岗位一线的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