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04am永利集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现就做好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执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质量。
二、申报条件及评审要求
详见附件1:《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及附件2:《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只需完成导师推荐意见及之前内容并打印)纸质件一式两份;
2.附件4:《物电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情况统计表》(按表内提示填写)电子档及纸质档;
3.个人实证材料,按成绩、科学研究(论文分区也需提供证明材料)、思想品德等三个方面提供实证材料原件和纸质件各一份,复印件带目录普通装订成册;同时将以上实证材料汇成一份PDF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电子档每份文件请以“博士/硕士-xx级专业姓名-文件名”发送至邮箱:632507373@qq.com,邮件主题以“博士/硕士-xx级专业姓名国奖申请材料”命名;纸质档交至理科楼C503科研办刘老师。
注:
①接收材料时间截止:2025年9月28日下午17:30
②科研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学校发布国奖评审通知之日)
③申报国家奖学金请进QQ群聊:1063675718,后续工作及通知将会通过群聊公布。

四、评审程序
1、申请
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实证材料。
2、评审前申请人公开答辩
为保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质量,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和激励引导作用,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前,申请人需准备PPT进行公开答辩。(注:此项不纳入计分)。时间地点将在国奖申请QQ群中发布。
3、评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并进行量化打分,初定推荐获奖名单,通过网络等方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进行答复。
4、上报学校
评审委员会将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上报学校审核。
五、附则
1.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如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则取消该生当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如在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则收回该生已获得的国家奖学金及证书;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生硕士在读阶段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并根据《304am永利集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已经毕业的,则追回该生已获得的国家奖学金及证书,并书面告知工作单位。
2. 二、三年级研究生在第一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时,可以使用攻读当前学位学制期间所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统计不能重复使用。
3.特别提醒: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遗漏填写成果或支撑材料不齐全不能证明所填成果的一律不再补充材料,不予认定。
4.本办法由物电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物电学院
2025年9月16日